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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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兰,你可以在公共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免费),也可以在私人诊所接受治疗(必须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如果想免费使用医疗服务,就必须加入国民健康基金(NFZ)的保险 - 什么是国民健康基金?在NFZ投保后也可以使用私人医疗机构的服务,但这些机构必须与国民健康基金签署协议 - 关于NFZ的更多信息参见这里https://www.nfz.gov.pl/。
所有在波兰就业的人,包括外国人在内,都必须加入健康保险。此意味着,必须每月从工资中向NFZ扣缴费用(通常是由雇主执行)。在国家健康保险基金进行适当登记后,被保人的近亲家属(配偶和子女以及与被保人同住的父母)如果没有其他保险,也可享有与被保人同样的健康福利。
未入保NFZ的人 (包括外国人)也可以使用医疗服务,但必须付费。如果当事人在私人公司购买保险,则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在许多私人医疗机构,你可以购买所谓的月票,意思是每月支付一定金额,就可享有特定的医疗服务组合。价格因机构和可购买的服务内容而不同,详细情况可个别向私营保险公司询问。
按照规定,持签证在波兰停留的外国人不能免费使用波兰的公共卫生服务。
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马其顿、俄罗斯、塞尔维亚和突尼斯的公民有权根据其国家与波兰签订的协议获得由公共资金资助的部分医疗服务。这些协议只涉及特定的福利或只涉及特定的外国人群体。要了解更多信息,应咨询您的大使馆或领事馆 - 其详细联系方式参见这里。
在波兰临时居留的俄罗斯公民,在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时,有权享有免费医疗服务,直到病人的病情允许将其送回原籍国为止。
自愿健康保险
合法居住在波兰的人,如果未加入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可以自愿投保。为此,应向居住地的主管NFZ省分支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表可在各分支机构的办公室和NFZ分支机构的网站上下载 - 什么是NFZ?
NFZ各分支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参见这里https://www.nfz.gov.pl/。
非欧盟公民的外国人在申请自愿健康保险时,应出示护照和以下文件之一:
- 工作签证
- 定期居留许可
- 居住许可
- 定居许可
- 容忍居留同意
- 在波兰获得难民身份或在波兰境内享有临时保护的证明文件
在与NFZ签订协议后,应到社会保险机构(ZUS)的分支机构或监察局,在那里提交一份ZUS ZZA表格(表格可在这里下载https://www.zus.pl/wzory-formularzy/firmy/dokumenty-zgloszeniowe-i-rozliczeniowe/-/publisher/details/1/formularz-zus-zza/305061) - 什么是ZUS?https://www.zus.pl/。
亲自携带或邮寄到您所在地区的ZUS分支机构或监察局。
自愿投保者的家属如果无其他强制性保险,则必须由被保人为其家属登记入保,可加入强制保险的家属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和祖父母,如果他们与被保人住同一家庭的话。
要为家属登记入保,应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一份ZUS ZCNA表格(表格可在这里下载)https://www.zus.pl/wzory-formularzy/firmy/dokumenty-zgloszeniowe-i-rozliczeniowe/-/publisher/details/1/formularz-zus-zcna/289688。可以亲自提交或邮寄。
保费转账入ZUS账户 -详细信息可向ZUS查询。
关于健康保险的保费金额信息可以从NFZ的分支机构或NFZ的网站上获得。 https://www.nfz.gov.pl/dla-pacjenta/zalatw-sprawe-krok-po-kroku/jak-ubezpieczyc-sie-dobrowolnie/。
每个日历月的保费在次月15日之前缴纳上月的保费(如4月份在5月15日之前缴纳)。
外国人也可以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自愿保险,如PZU(综合保险机构)为来波兰旅游、学习或工作的外国人提供旅游险。
什么是转诊?
转诊是指由医生开立的要求进行检查或向专科医生挂号的文件。NFZ医疗服务需要转诊至专科医生。如果你想免费咨询专科医生或做检查,必须由NFZ医疗服务范围内的医生开立转诊单(不能是你免费看诊的医生)。
法律法规
外国人在波兰的医疗服务由以下法律规定条件:
2004年8月27日施行关于由公共资金资助的医疗服务法(2008年法律公报第164期,文号1027及后来修订) - http://isap.sejm.gov.pl/DetailsServlet?id=WDU20042102135
2013年12月12日施行的外国人法(2020年法律公报,文号35)-http://prawo.sejm.gov.pl/isap.nsf/download.xsp/WDU20130001650/U/D20131650Lj.pdf。
2011年4月15日施行的医疗行为法(2011年法律公报第112期,文号654及后来修正) - http://isap.sejm.gov.pl/DetailsServlet?id=WDU20111120654。
2008年12月22日发布的内政和行政部长法令,关于入境波兰共和国领土的外国人应拥有的经济能力,及获得这些资金可能性的证明文件(2008年法律公报第235期,文号1611) - http://isap.sejm.gov.pl/DetailsServlet?id=WDU20082351611。
2009年7月1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810/2009号条例,关于《共同体签证法》制定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243:0001:0058:PL:PDF。
有用的链接打印
患者督察专员 − http://www.bpp.gov.pl
患者权利宪章 − http://www.bpp.gov.pl/czesc_ogolna.html
ZUS指南「在国外就业的波兰人和在波兰的外国人的社会保险和健康保险」 − https://www.zus.pl/documents/10182/167567/porad21.pdf/dd301159-e1e4-42ec-8106-929e86c330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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