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以经营经济活动为基础将居留合法化drukuj
签证
在波兰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人可以从事经济活动为由申请波兰签证。为此,在申请签证时(在永久居留地的主管波兰领事馆),除了基本的文件外,还应提交在波兰从事经济活动的证明文件(例如,国家法院登记处登记,经过公证的公司章程,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等)。
注意!在合理的情况下,能获得与在波兰从事经济活动的意图有关的签证。但是,如果外国人不能证明其意图,也无法证明来波兰和在波兰停留的必要性,则无法获得因从事经济活动的意图而发给的波兰签证。在此情况下(该外国人在波兰还无注册的经济活动,也无法提交证明文件),领事将决定所提交的证据是否足以签发签证。请记住,领事有权要求补充文件。
注意!提交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会因领事馆的不同而有异。因此,在申请签证前,建议先与外国人要申请签证的领事馆联系,以确认获得签证所需的全套文件。
更多关于签证申请程序的信息参见 《持签证入境和居留》标签。
临时居留许可
在波兰停留并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人可据此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注意!以从事经济活动为目的的临时居留许可也签发给以下目的在波兰居留的外国人:
- 在该外国人持有股份或股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理事会中履行职能。
- 由普通合伙人处理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股份合伙企业的事务。
- 作为代理。
注意!如果外国人为了从事与上述情况有关的经济活动而获得临时居留许可,则有权以特定身份(董事会成员、普通合伙人、代理人)从事工作。
重要的是,以其他身份从事工作(如会计)需要事先(在就业前)取得使工作合法化的文件。
注意!在公司的理事会中担任职务,但不持有该公司股份或股票的外国人,应申请临时居留许可及工作许可。
更多关于为从事经济活动而申请临时居留许可的程序信息参见《在波兰居留》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