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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drukuj

无权免签入境的非欧盟国家公民,如果无任何其他证件(如居留卡),就必须持有签证。

 

注意!边防人员可拒绝持有有效签证的外国人进入波兰领土(例如,如果其未出示足以证实停留目的的文件)。 签证也可能在边境被取消或撤销。

签证类型

外国人可以获得申根签证国家签证。

标有「C 」符号的申根签证 - 发给打算在波兰或其他申根国家停留的外国人(单次或多次入境期间),180天内最多停留90天,期限从首次入境日起计算。

该签证也发给那些计划在申根区内过境(乘火车、汽车)的外国人。

标有「D」符号的国家签证 – 授权入境波兰并在波兰连续居留或连续多次居留,总期限在3个月以上。国家签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持本国签证的停留期根据外国人声明的停留目的确定(如果外国人声明的目的显示在波兰停留的时间不到一年,则该外国人持签证的有权停留期将更短)。

签证是为特定目的而发放的。用于签证贴纸上的下列数字之一在表明签证的签发目的,签发申根或国家签证的目的如以下所示:

1) 旅游。

2) 探亲访友。

3) 参加体育赛事。

4) 开展经济活动。

5) 根据声明登记册上的委托外国人工作声明从事工作,连续12个月的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

5a) 在日历年内从事季节性工作,时间不超过9个月。

6) 从事第5点和第5a点规定以外的工作(持工作许可)。

7) 开展文化活动或参加会议。

8) 外国国家机关或国际组织的代表执行公务。

9) 就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一贯制硕士学位或进修博士学位。

10) 职业培训。

11) 第(9)或(10)项规定以外的教育或培训形式(例如,中学后教育)。

12) 教学。

13) 进行学术研究或开发工作。

13a) 实习。

13b) 参加欧洲志愿服务方案。

14) 过境。

15) 飞航过境。

16) 医疗。

17) 与欧盟其他成员国、欧洲经济区协定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或瑞士联邦的公民团聚,或与之共同居住。

18) 参加文化或教育交流方案、人道主义援助方案或假期工作方案。

18a) 作为归国者最亲近的家属抵达波兰共和国境内。

19a) 作为居住在波兰的人的近亲家属,并持以波兰人卡为基础获得的永久居留许可抵达波兰共和国境内。

20) 行使波兰人卡所赋予的权利。

21) 归国。

22) 利用临时保护。

23) 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基于国家利益或国际义务而抵达。

24) 以家庭团聚为目的的临时居住许可权的行使。

24a) 履行在公司内部调动框架下从事工作的临时居留许可权。

25) 除第1-24a点以外的规定。

注意!在上述某些情况下,签证只能作为国家签证或申根签证发放。如果是过境(第14、15点),只能签发申根签证。除其他外,如果是行使波兰人卡所赋予权利的情况,则只能发放国家签证。

注意!签证贴纸上除了标明签证签发的目的外,还包含其他注释,如:「学生」、「研究人员」、「实习生」、「志愿者」等,取决于签证发放的目的。

注意!外国人必须在签证所涵盖的停留期满前和签证到期前离开波兰,除非持有其他授权在此境内停留的有效文件 - 签证有效期和以签证为基础在波兰停留的时间有何区别?->

获得波兰签证 - 程序

应在抵达波兰之前向主管领事馆或大使馆办理签证,签证申请由申请人居住地的主管领事或外交单位审核。

注意!以从事工作为目的的国家签证由外国人永久居住国的主管领事签发。

原则上应通过e-Konsulat网站:https://secure.e-konsulat.gov.pl/ 填写签证申请来预约见面。

 

也可以使用VFS签证中心的服务。遗憾的是,并非所有国家都提供这些服务,可以在境内使用这些服务的国家如下:  

- 乌克兰:https://www.vfsglobal.com/poland/ukraine/Polish/index.html

- 白俄罗斯:https://www.vfsglobal.com/poland/belarus/Polish/faqs.html

- 俄罗斯:https://www.vfsglobal.com/poland/russia/polish/index.html

- 土耳其:https://visa.vfsglobal.com/tur/pl/pol

- 印度:https://www.vfsglobal.com/poland/india/

- 中国:https://www.vfsglobal.cn/poland/china/polish/

 

注意!在此二种情况下,都需要提交一套完整资料才能获得签证(相关信息见下文)。在预约之前,最好先联系你将提交申请的领事办公室或签证中心,以确定具体情况下需要哪些其他的文件。

基本文件

获得签证所需的基本文件:

- 已填妥并签署的签证申请书。

- 旅行证件;领事要签发签证,旅行证件必须至少有两页空白页,并且是过去十年内签发的。

- 根据需要提供12张照片。

- 签证费(金额取决于签证类型和申请人的国籍,领事费必须在提交签证申请前支付,如果拒签则不退还此费用)。

- 向符合标准的公司购买3万欧元以上的有效旅行医疗保险的证明,符合标准的保险公司名单见外交部网站:https://www.gov.pl/web/dyplomacja/wizy。 该保险必须涵盖你在境内停留期间因医疗原因需要回国、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紧急住院治疗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将购买保险的义务扩大到计划在波兰停留的整个期间,此规定也适用于申请工作签证的外国人。迄今为止,这些人可以购买有效期至获得与就业有关的健康保险之日的保险。

注意!如果外国人拥有与合法工作相关的保险,则可视为符合必须持有医疗保险的要求(申请国家签证和申根签证时都需要)。

以下其他证明文件:

- 入境目的(如工作许可原件)。

- 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入境、停留和离开申根或波兰境内。

- 拥有住所

- 签证有效期满后准备离开申根境内(包括波兰在内)。

- 申请书中所述的其他情况。

注意!证明文件的种类和数量会因领馆不同而有异,因此建议直接与主管领馆联系,以获得提交签证申请所需证明文件的完整信息。

注意!领事有权要求提供额外文件以签发签证。

签发或拒发国家签证的决定应在提交申请之日起15天内作出。在特殊情况下,期限可延长至60天。

为从事工作而签发的签证

外国人申请工作签证时,必须提交以下原件:

- 在波兰的工作许可。

- 登记册上登记的关于委托外国人工作的声明。

- 季节性工作申请登记册上的登记证明。  

- 劳务合同(如果有的话)。

-  ZUS(如ZUS RCA)的打印件,以确认是否有保险(如果其雇主已为该人申报此种保险)

- 确认雇主资料的文件(如国家法院登记处或CEIDG的打印件);

 

如果外国人免除持有工作许可的必要,则应该出示文件证明准入波兰的劳动力市场(例如,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证书),而非工作许可或工作委托声明。

工作签证发给的居留时间与许可证或声明中规定的时间一致,但不得超过某类签证的规定时间。

注意!如果是根据委托外国人工作的声明而签发的工作签证,则签发签证的停留期在外国人首次入境波兰之日起计算的12个月内不得超过6个月。

拒绝签发签证

除其他外,在下列情况下,领事可拒绝向外国人发放签证:

- 外国人无有效的旅行证件或其他授权穿越申根区边界的文件。

- 外国人无法说明计划停留的目的和条件;

- 如果忧心外国人的入境和停留可能对国家防务、安全或秩序构成威胁,或可能侵犯波兰的利益。

- 如果该外国人在签发签证的过程中作出不真实的证词,隐瞒相关信息,或未能说明计划居留的目的或条件。

- 如果外国人无足够的健康保险。

- 外国人无足够的财务资源支付在波兰停留期间和返回原籍国或居住国或过境到原籍国或居住国以外的国家的费用。

注意!每位被拒签(或被取消/撤销签证)者都应收到一份说明拒签理由的拒签表。对领事作出的决定,可向同一机构,即领事申请要求重新审理(然而不能向更高一级机关提出申诉)。申请应在拒绝(取消/撤销)签发国家签证或申根签证的决定送达后7天内提交发给决定的机关。